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第11课 中国古代的民族关系与对外交往
1、 秦汉时期的民族关系
1.秦朝
(1)周边民族:东北的夫余、乌桓;北方的匈奴;西北的羌、氐;南方的夷、越。
(2)设立官职:设典客、典属国等官职来管理民族事务。
(2)边疆管理:北逐匈奴,修筑长城;南抚夷、越,设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等。
2.汉朝
(1)设立官职:设大鸿胪管理民族事务。
(2)边疆管理:
①和亲:汉初,朝廷对北方的匈奴采取和亲政策。
②军事打击:汉武帝时期,卫青、霍去病三次出击匈奴,取得大胜;东汉时期,窦宪出击北匈奴,北匈奴数败之后,西迁远方
③行政管辖:在河西走廊设“河西四郡”,成为中原前往西域的要道;设西域都护府,作为管理西域的军政机构;在东北设护乌桓校尉。
④屯戍政策:向北方大量移民屯田;在西域设置田官,督率戍卒屯田。
二、隋唐至两宋时期的民族关系
1.隋朝
(1)管理机构及制度
①负责民族事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的礼部及鸿胪寺。
②在边疆主要推行郡县制,但在以边疆民族的豪酋大姓任郡守、县令。
(2) 民族关系
①周边民族:突厥、吐谷浑、党项等周边民族先后归附隋朝。
②岭南:加强对岭南地区各族的治理,百越首领冼夫人被册封为谯国夫人。
③流求:三次派人抵达流求。
2. 唐朝
(1)民族关系
①边疆地区有突厥、回、吐蕃、南诏、渤海等地方政权,西北边疆各族称唐太宗为“天可汗”。②和亲与会盟: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唐蕃之间还数次会盟。
③册封:南诏的13个王中有10人经唐朝加封,南诏王多次遣子弟入唐学习。
(3) 边疆管理机构:主要是大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督府都督、羁縻州刺史由各民族首领担任,由大都护府直接管辖,上统于中央政府。
3. 宋朝
(1)民族关系:民族政权并立。宋朝先后与辽、西夏、金长期并立。
(2)封建制度拓展:辽、西夏、金、大理等政权都吸收了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治理经验和文化。
(3)民族融合:即使在局部政权割据、争战状态下,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也从未中断。
三、元明清时期的民族关系
1.元朝
(1)民族政策:①“行汉法”②对不同民族实行了明显的差别对待政策。
(2)管理措施
①西藏: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代表中央政府管理佛教和藏族事务。
②东北、云南等地:设行省,征发赋役。
2.明朝
(1)管理机构:除礼部、鸿胪寺外,还设提督四夷馆。
(2)边疆管理
①防御——修长城:在西起嘉峪关、东到鸭绿江一线,陆续修筑长城,并沿长布置一系列军镇,号“九边”
②交流——开放马市:在辽东、宣府、大同等地开放马市,与蒙古、女真等族进行管理。
③羁縻政策:在东北:设都司、卫、所,对女真等族进行管理;在西北:设赤斤蒙古、沙州、哈密等卫;在西南:设土司。在西藏:敕封西藏僧俗领袖为“王”“法王”,建立羁縻性质的都司等机构,对西藏地方进行管辖,并通过贡赐、茶马贸易进行经济交流。
3.清朝
(1)管理机构:设立理藩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
(2)管理方式:
①联姻:通过满蒙联姻,加强对漠南蒙古的控制。
②军事斗争:通过军事斗争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土尔扈特部回归祖国,巩固了边疆。
③册封:分别册封五世达赖与五世班禅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青海、西藏地区设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
④改土归流:在西南,沿袭土司制度,后来逐渐进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官,选派有任期的流官进行管理。
四、中国古代的对外交往
1.先秦时期:以中原为核心的华夏文明与域外有广泛的交流交往。
2.汉朝
(1)陆路:
①经河西走廊向中亚、西亚延伸。
②97年,甘英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抵达波斯湾一带。
(2)海路
①从合浦郡徐闻县出发,最远可以航行到印度南部。
②东汉时期,倭国派使臣来朝,光武帝刘秀赐“汉委(倭)奴国王”金印一枚。
3.隋唐时期
(1)陆路:与西域商路通畅。
①隋炀帝命裴矩驻张掖,掌管通商事务。
②唐朝通过与大食国接触,把中国技术传到阿拉伯地区。
(2)海路:交流活跃。
①隋朝常骏从南海郡出航到达赤土国,国王遣其子随常骏来到中国。
②日本向唐朝派遣唐使近20次,将唐文化带到日本。
③鉴真东渡日本(唐玄宗时期)。
4.宋朝
(1)陆路:交通阻隔。
(2)海路:海运发达。
①恢复唐朝由广州出发经越南到阿拉伯的旧路。
②开辟由明州到日本和朝鲜半岛的航路。
③泉州成为重要的对外贸易港。
4. 元朝:陆海通道都很畅通。
13世纪,马可·波罗来中国,留下著名的《马可·波罗行纪》
6.明清时期
(1)对外关系:明清政府致力于维护朝贡体制和朝贡贸易体系,但民间贸易和走
私贸易屡禁不止。
(2)清朝:对外关系开始缓慢转型
①1689年,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这是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
②18世纪,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到中国,其请求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