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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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 政治(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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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八年级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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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 | 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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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 |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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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教案-教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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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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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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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年 | 2025-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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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省份)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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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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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区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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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格式 |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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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大小 | 42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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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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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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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27312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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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系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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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时间 | 202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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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链接 | https://www.zxxk.com/soft/576781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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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0.5储值(1储值=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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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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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聚焦《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核心知识点,通过复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旧知,结合教材买卖合同案例引发“能否只享权利不履义务”的思辨,搭建从已知到未知的学习支架,梳理权利义务关系脉络。\n此资料以议题式教学为主导,通过社区健身器材、校园运动会情境等案例分析,深化法治观念,借助“权利义务完全对等”辨析培养责任意识,结合宪法条文强化政治认同。具体实例与互动设计助力学生从认知到实践迁移,为教师提供可操作的教学方案,提升课堂实效。"
内容正文:
八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教学设计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下
课程题目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认同“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同感。
2. 法治观念:理解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懂得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形成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观念。
3. 责任意识:能够在行使权利时兼顾对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知行合一。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初步认知,能够说出一些常见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和义务(如遵守纪律)。但学生对“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内在逻辑理解尚不深刻,容易陷入“权利与义务对立”“只享权利不担义务”的认知误区。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学生表现出“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倾向——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权利,却忽视自己对他人和集体应尽的义务。因此,教学中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生活情境帮助其将感性认知上升为理性思考,逐步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八年级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后,能分别理解二者,但对“统一性”这一核心关系的理解存在困难:将权利与义务视为两套平行、甚至对立的规定,难以把握其内在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倾向于关注和主张权利,对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和价值认同感相对较弱,对“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这一逻辑感受不深。在具体情境中,当个人权利与社会义务、他人权利发生交集或冲突时,难以运用“相统一”的原则进行分析和抉择。
重难点
教学重点: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主要表现及其意义。这一内容是本课的核心知识,是学生形成正确权利义务观的基础。
教学难点:在现实复杂情境中自觉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生从“知道”到“做到”之间存在距离,需要在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层面加以引导。
教学方法
采用议题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小组合作探究法。在“探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之道”的总议题之下,选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引导深度学习,调动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自主探究中构建知识体系,在辨析思考中深化思想认识,在情境应用中提升实践能力。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导入新课
导入新课——抛出思辨性问题,引发初步思考
教师首先引导学生回顾第三课已学内容,教师提问:“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谁来说说看,你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你又需要履行哪些基本义务?”请2—3名学生回答。学生代表回答后,教师肯定其回答并进一步追问:“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呢?”
随后,教师呈现教材P33“生活观察”栏目中的典型案例:“某中学和某家具厂签订了课桌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中学向该家具厂购买100套课桌椅。该中学享有收货的权利,该家具厂负有交货的义务。相应地,该家具厂享有收款的权利,该中学负有付款的义务。”
教师引导学生思考并自由发言:“你如何看待这份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是买家,能不能只收货不付款?如果你是卖家,能不能只收款不发货?这说明权利与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由此自然引入本课课题。
设计意图:通过复习导入唤醒学生的已有知识,再以教材中的典型情境激发认知冲突,让学生自觉意识到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激活学生的探究欲望。
讲授新课
环节一:理解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教材P33—P34)
1. 权利义务“相互依存”的案例分析
教师引导学生继续分析前述买卖合同的案例,并提出问题:“在这个案例中,为什么买家‘收货的权利’需要卖家‘交货的义务’来保障?反之,卖家‘收款的权利’又需要买家‘付款的义务’来保障?如果其中一方只要求权利、不履行义务,会发生什么?”
学生讨论并发言后,教师结合PPT进行归纳讲解:
知识点1: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二者是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
教师进一步以教材中提到的“人格尊严”为例加以说明。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33“我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同时,我不能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教师讲解道: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实现有一个前提条件——他人必须履行“不侮辱、不诽谤”的义务。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只强调自己“不受侵犯”的权利,却随意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那结果就是每个人的人格尊严都得不到保障。可见,享有一项权利,就意味着他人需要为此履行相应的义务;履行一项义务,也意味着他人的权利因此得以实现。权利与义务就是这样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2. 权利义务“相互促进”的意义分析
教师过渡:“权利与义务不仅相互依存,还相互促进。那么,充分行使权利对履行义务有什么积极作用?履行义务又对行使权利有什么作用?”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33—P34中的权威论述,并在教材上勾画关键词。随后,教师结合社区健身器材的典型案例加以讲解:某社区为居民安装了健身器材,居民在享受健身权利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社区环境。由于居民都自觉爱护健身器材,社区环境越来越好,街道办决定增设更多的健身区域和休闲座椅。
教师引导学生结合这一案例思考,鼓励学生尝试用自己的话归纳权利与义务的促进关系。学生发言后,教师进行总结归纳:
知识点2:权利与义务相互促进。 其具体含义包括两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以社区健身器材的案例来说:居民享有健身权利→激发主人翁意识→更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履行义务)→社区环境更好、设施不断增加→居民享有更好的健身条件(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这就是权利与义务的良性循环。
教师进一步让学生结合自身生活举例说明权利与义务相互促进的关系。例如:享受受教育权激发了我们的学习积极性,促使我们更自觉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而我们学好本领、成长为人才,将来就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使国家有能力投入更多资源改善教育事业,让更多孩子享受更优质的教育。
设计意图:通过教材自带案例与生活补充案例的讲解,引导学生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两个维度认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形成系统完整的第一个知识板块。
环节二:把握公民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双重角色(教材P34)
1. “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的理解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34的相关内容,并讲解: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公民”这个身份本身就包含着双重角色——你既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也依法承担各项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除了法律中有特殊的年龄和能力要求外,任何人都不能只选择享受权利而拒绝履行义务。
知识点3: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 核心辨析: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吗?
这一环节中,教师呈现教材P34的“探究与分享”中常见的两种错误观点,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并表达自己的看法:
· 观点一:“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学生分组讨论后,每组推选代表发言。教师在学生发言的基础上加以归纳讲解:
观点一是正确的。它揭示了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伴而生的关系——不存在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情况,也不存在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情况。
观点二是错误、片面的。它把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作了简单化、庸俗化的理解。虽然有观点一那样一般的对应关系,但这不等于数量上的完全等量。具体来说:
(1)从时间序列来看:你现在享受的权利,可能来源于他人过去履行的义务;而你现在履行的义务,可能要到将来才能转化为你所享有的权利。例如:你现在享受父母的抚养(权利),等你成年后则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现在履行抚养你的义务,等他们年老时将享有被你赡养的权利。
(2)从空间布局来看:你可能在这个方面享受了权利,却需要在另一个方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一位公民享受了国家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权利),就可能需要在其他领域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来支持国家财政。
(3)从主体对应来看: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很可能是一方履行义务、另一方享有权利,二者并不集中于同一主体。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履行交货的义务,买方享有收货的权利;而在付款环节,买方履行付款的义务,卖方享有收款的权利。
因此,“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这一说法是不准确、不科学的。权利与义务有严格的界限,不能等同;二者相对应而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要求我们在整体上做到二者不可偏废,而不是机械地计算“几分权利对应几分义务”。
3.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的讲解
教师继续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34的相关段落,并出示宪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讲解:
知识点4: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例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以受教育为例:从个人角度看,受教育是每个公民实现自身发展、获得知识技能的权利——国家为此提供学校、教师、经费等保障;从国家和社会角度看,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有知识、有技能的人才,因此每个公民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正因如此,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就表明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教育不仅是权利,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家长不送适龄子女入学,政府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各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教师进一步举出劳动的例子加以说明:劳动既是公民获得劳动报酬、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利,也是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贡献力量的光荣义务。
设计意图:通过辨析“完全对等”等错误认知,帮助学生走出思维误区,深化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辩证理解;结合宪法条文和义务教育法具体规定讲解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双重属性,使抽象法理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支撑。
环节三:探究如何在生活中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教材P35)
1. 教材依据的落实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35内容,勾画关键语句,并讲解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知识点5: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要求。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3)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 情境辨析:在集体中践行权利义务相统一
教师设置贴近学生校园生活的情境,引导学生进行行为辨析和讨论:
情境内容:学校即将举办运动会,某班正在组织报名。小明身体素质很好,在短跑项目上有明显优势,但他却表示“参不参加是我的权利,我不想参加就不参加,你们别勉强我”。与此同时,小明又要求班级必须给自己配上最好的运动装备,认为“这是我作为班级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
教师提出三个层层递进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 问题一:小明的说法是否有道理?请运用今天所学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原理进行分析。
· 问题二:如果你是班干部,你会怎样和小明沟通?
· 问题三:在集体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学生先在小组内进行交流,然后全班分享各组的观点和沟通方案。教师认真倾听学生的发言,对合理的观点给予肯定,对不够全面之处进行补充引导。
3. 教师点拨总结
教师在学生充分讨论发言的基础上,进行点拨和归纳,强调以下要点:
(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班级生活、学校生活甚至未来的社会生活中普遍适用。
(2)在集体中,每个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小明有选择是否参赛的权利,但作为班级一员,他也有为集体贡献力量的义务。正如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国家层面的公民关系,也适用于班级、学校等集体生活。
(3)小明要求享受班级成员的待遇是合理的,但这同时要求他履行参与集体活动、发挥自身作用的义务。如果全班同学都像小明这样——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那么班级的利益就无法得到维护,每个人最终也无法真正享受到作为一名班级成员应得的各种资源和机会。
(4)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就是要求我们做到:既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二者不可偏废,不能有任何一方的缺失。
设计意图:结合教材P35的核心观点,设置真实鲜活的校园情境,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价值澄清和行为选择中完成从“知”到“行”的迁移。
总结
本课的核心知识体系如下: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教材P33—P34)
2. 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教材P34)
3.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教材P34)
二、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要求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做到:
· 两者不可偏废——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 “两个增强”——既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教材P35)
教师最后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既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能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做一个具有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合格公民。
课堂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下列选项中,体现这一关系的是( )
A. 小明只要求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
B. 某社区居民在享受健身设施的同时,自觉维护公共环境
C. 小李认为受教育只是权利,可以随时放弃
D. 小张认为义务只是成年人的事,与自己无关
解析: 本题答案为B。A、C、D选项都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B选项中,居民既享受了健身的权利,又履行了维护公共环境的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互促进的关系。教材P33—P34明确指出,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2.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 这两种权利可以随意放弃
B. 这两种义务不具有强制性
C. 行使劳动权不必考虑社会责任
D. 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解析: 本题答案为D。教材P34指出,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这集中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A选项错误,因为这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不能随意放弃;B选项错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C选项错误,劳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行使劳动权的同时也意味着为国家和社会贡献力量的责任。
3. 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享受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B.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C. 我们可以先享受权利,以后再履行义务
D. 履行义务是成年人的事,未成年人暂时不需要履行义务
解析: 本题答案为B。这是教材P35的核心观点。A选项错误,权利与义务不能简单理解为数量上的完全对等,在时间上、空间上、主体上可能存在不完全对应的情况;C选项错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同步的,不能割裂开来分先后;D选项错误,教材P34明确指出“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如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学业等都是未成年人的义务)。
(二)分析说明题
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小刚是某中学八年级学生。他对学校“上课期间不准带手机进教室”的规定很不理解,认为:“手机是我自己的私人财产,带不带是我的权利,学校凭什么管我?”但当同桌在课堂上偷看手机影响他听课时,小刚又理直气壮地指责同桌侵犯了自己的受教育权。
请运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有关知识,对小刚的言行进行评析。
参考答案:
(1)小刚的言行是割裂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表现,没有正确理解和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第一,小刚认为“手机是我的权利,学校管不着”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公民虽然享有财产权,但权利的行使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学校出于维护全体学生学习权的目的,制定手机管理规定,是在依法履行职责。小刚作为学生,在享受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课堂秩序的法定义务。
第二,小刚指责同桌“侵犯了自己的受教育权”,说明他认识到自己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点是正确的。但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同样有遵守学校规定、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的义务。这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做法,正是只强调权利、忽视义务的典型表现。
(2)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要做到既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行使权利时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自觉承担对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
课后作业
教师布置两项课后任务,供学生自主选择完成。
任务一:观察记录。请同学们观察自己家庭或社区中一天的生活,找出至少两个体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具体事例,用一两句话加以说明,下节课与同学分享。
任务二:倡议书撰写。结合今天所学的知识,以“在集体中做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践行者”为主题,写一份面向全班同学的倡议书,号召大家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
板书设计
课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33—P34)
1.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 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3. 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受教育)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要求(P35)
1. 不偏废——既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
2. 双增强——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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